一、入库管理
1、药品采购需根据实际需求制定计划,入库前需核对药品外包装完整性、生产批号、有效期、数量等基本信息,不合格产品需单独存放并退货。
2、入库时需核对药品外包装、标签、生产批号、有效期等基本信息,验收记录须包含入库时间品名、规格、数量、生产厂家及效期,验收单需采购人、验收人、保管员三方签字确认验收记录。
二、效期控制
1、有效期在6个月内的药品原则上不得验收入库,特殊情况需经审批。
2、按批号和生产日期分类存放,优先陈列早期批次药品。
三、在库管理
1、分类储存规范
a、按储存条件分库分区:冷库(0-10℃)、阴凉库(≤20℃)、常温库(无特殊要求)。
b、药品与非药品、内用与外用、易串味药品需严格分区存放,特殊药品(如麻醉药品、精神类药品)实行专库/专柜管理。
2、储存技术要求
a、堆码需符合间距要求:药品与屋顶、墙面、地面分别保持≥30cm、≥30cm、≥10cm距离,垛间保留间隙。
b、实行色标管理(合格区绿色、待验区黄色、不合格区红色)和批号管理。
四、出库管理
1、严格执行“先进先出”“近期先出”“按批号发放”原则,防止过期。
2、出库需凭有效单据,经复核无误后登记领用人、数量、日期等信息。
五、效期与质量管理
1、建立效期药品登记簿,对有效期6个月内的药品进行月度清点,3个月内纳入重点监控并标识。
2、定期质量检查,发现不合格药品立即隔离并上报处理。
六、记录保存
出入库记录需完整保存至少3年。